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产假法律法规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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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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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11tin

14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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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的相关规定,巴中市巴州区的产假法律法规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按照这些法律,女职工享有产假98天,其中产前假可以休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此外,根据《四川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不影响其福利待遇和晋升。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实施可能会有细微的变化或补充规定,建议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查阅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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