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财产保险合同效力主要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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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kiangel

6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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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合同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以财产或利益为保险标的,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造成所保财产或利益损失时,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或在约定期限届满时,由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的协议。
保险合同生效的含义
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合同生效”与“保险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保险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协议;保险合同生效,指合同条款对当事人双方已发生法律上的效力,要求当事人双方恪守合同,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关系有两种:一是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双方便开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二是合同成立后不立即生效,而是等到保险合同生效的附条件成立或附期限到达后才生效。
我国采取的是“零时起保制”。即合同成立后的次日零时,或附条件成立或附期限到达后地次日零时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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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dian

6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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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财产保险合同的效力主要包括订立效力、生效效力、履行效力和终止效力等几个方面。

订立效力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保险合同的效力。一旦合同签订,就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生效效力是指保险合同在满足一定的条件后,开始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权利和义务的效力。

履行效力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的效力。投保人需要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在约定的风险发生时赔付保险金。

终止效力是指保险合同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而丧失法律效力。保险合同的终止原因有多种,如保险期限届满、保险合同约定的事由发生、投保人解除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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