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纠纷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商标异议,二是商标争议,三是商标侵权。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
2、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3、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商标异议程序的设置,旨在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监督,减少审查工作的失误,强化商标意识,给予注册在先的商标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次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杜绝权利冲突后患的发生。异议人可以是注册商标权人,商标注册申请在先的申请人等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是任何其他公民或法人。4、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9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见,解决商标侵权纠纷,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行政途径,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司法途径。商标合同纠纷通常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商标许可合同纠纷:这类纠纷通常涉及商标的使用许可问题,如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许可合同的效力、许可使用费的支付等。
2. 商标转让合同纠纷:这类纠纷主要与商标权利的转让有关,包括商标转让的程序是否合法、转让合同的有效性、转让费的支付等。
3. 商标共有的合同纠纷: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共有一项注册商标时,可能会因为商标的使用、收益分配等问题发生纠纷。
4. 商标代理合同纠纷:商标代理是一种常见的商业活动,涉及到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异议、商标撤销等事项的代理。代理合同纠纷通常包括代理费用的支付、代理行为的合法性等问题。
5. 商标服务合同纠纷:这类纠纷主要发生在商标设计、商标咨询、商标维权等服务合同中,主要包括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等争议。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