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进行结算是需要开工施工合同,施工图,地质勘验的报告,招标的文件,招标过程中的数据文件,设计变更的资料,现场材料的签证单,材料的审批报价单,结算资料以及承诺书。
建筑工程结算资料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内容:工程合同、工程量变更令、工程签证单、施工图纸、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进度记录、工程决算书、工程验收证书、工程费用支付凭证等。
具体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中。《建筑法》中虽然没有详细规定结算资料的具体内容,但强调了建筑工程质量以及合同的重要性,结算资料作为合同履行的一部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则是专门针对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制定的,其中第二章“结算管理”中规定了工程价款结算的基本程序和要求,第三章“结算文件编制与核对”中详细列出了工程价款结算文件的组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工程变更签证、索赔资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为建筑工程结算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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