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般要先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能提起劳动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纠纷通常被归类为民事纠纷的一种。在法律上,劳动纠纷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这类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在某些情况下,劳动纠纷也可能会涉及到行政法规的适用,特别是在涉及到劳动监察和劳动保障等行政管理职能时。但是,从本质上讲,劳动纠纷发生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符合民事纠纷的特征,因此被归类为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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