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所有程序(包括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报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1、立项审批
1、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
市政工程质量评估审核和批准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项目立项:首先,需要对拟建的市政工程项目进行立项,明确项目的目标、规模、资金来源等。
2. 设计审查: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相关部门会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
3. 施工许可:设计审查通过后,建设单位需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许可证的发放意味着项目可以正式开始施工。
4.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从施工开始到竣工,质量监督部门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5. 工程验收: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需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是否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规范和技术标准等。
6. 审批和合格证: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需向相关部门提交工程验收报告等资料,经审批合格后,将获得工程合格证,标志着市政工程可以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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