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一、了解受案范围:
1、行政诉讼是有受案范围的,不是所有的行政争议都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2、人民法院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为原则,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为例外。
3、行政诉讼的提起是有法定期限的。二、起诉阶段。在该阶段,原告要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要注意以下几点:
1、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要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明确的事实根据;
4、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三、受理阶段。在该阶段,法院要对起诉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案件决定受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四、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在该阶段,主要是各种诉讼文书的提交和发送,有以下几个
1、法院要组成合议庭,要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
2、被告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和有关材料,法院再向原告发送答辩状副本;
3、法院为诉讼进行其他准备工作。五、开庭审理阶段。在这个阶段,重点是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的审理形式有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不需要当事人到场)。六、判决阶段。经过审理,法庭查明了事实,依法作出判决。注意,行政诉讼一般不以调解结案,但行政赔偿诉讼和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调解。判决有以下形式: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判决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从而引起二审。七、执行阶段。判决后,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不上诉的,判决生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提起行政诉讼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告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新的规定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2017年6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决定,此次修改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审理程序、证据规则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具体的最新规定建议查阅全国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或相关的法律书籍,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