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公告注销还需公告吗,怎么规定的

2个回答

写回答

需要,公司性质不一样,时间也不同。

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2、合伙企业清算人应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3、公司合并的,合并各方应当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各自的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5、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6、公司解散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法律依据《公司法》。

举报有用(0分享收藏

企业合并时,如果涉及到被合并方的注销,通常需要进行注销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被合并的公司解散后,其债权人应当向存续公司申报债权。

具体到企业合并的情况,如果合并协议中明确规定被合并企业解散并注销,那么被合并企业的股东和债权人也需要被通知,同时进行公告,以保障他们的权益。

公告的具体内容一般包括合并双方的基本情况、合并的法律依据、合并的方式和程序、合并后公司的基本信息、债权申报的期限和方式等。公告的目的是让相关方了解合并的具体情况,便于其进行相应的安排。

举报有用(0分享收藏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