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产纠纷,如果双方订立的仲裁条款无效,或者双方明确约定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就应按《民事诉讼法》第33条的专属管辖规定,向不动产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要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书写民事诉讼状。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会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证通知书》,并通知交费。如七日内未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人民法院将裁定案件按撤诉处理。
4、举证。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5、开庭。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
6、开庭审理。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房产纠纷官司,需要注意什么
1、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围绕这些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证据。例如:因房屋质量问题向开发商索赔时,就需要提交购房合同、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质量与合同及开发商承诺事项不符,给住户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客观证据材料等。
2、如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服,可在终审(二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请再审;或者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提请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抗诉。
房产纠纷打官司通常需要经过以下几个程序:
1. 收集证据:包括房产证、购房合同、付款收据、租赁协议等相关文件。
2. 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状,诉状中需要详细说明纠纷的事实、请求法院解决的问题以及理由。
3. 受理:法院收到诉状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法院决定受理,会向原告发出受理通知书;如果不受理,会向原告说明理由并发出裁定书。
4. 庭前准备:包括确定开庭日期、通知被告、交换证据等。
5. 开庭审理:双方在法庭上进行辩论,提交证据,法官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进行裁决。
6. 判决:法院会根据审理的结果作出判决,判决书会详细说明判决的理由和结果。
7. 执行:如果一方对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没有上诉,判决生效后,双方需要按照判决的结果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房产纠纷案件通常比较复杂,涉及的法律问题较多,建议在起诉前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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