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为保证江西省今年普通高校新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江西省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
一、文史、理工类录取批次与志愿设置(共设6个批次)
1.提前批本科。主要包括军事、公安、司法、航海类、小语种、特殊定向、公费师范生等专业,本批次设置3组志愿栏:
1)军事类院校: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2)非军事类院校:设单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3)定向:设6个平行志愿(公安定向最先投档,志愿须填报在A栏;其余院校平行投档)。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填报西藏定向生志愿的考生报考前须向县(区)招办提交书面申请)
2.国家专项本科。本批次设2组志愿栏:
1)需政考面试的高校,设单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2)其他高校,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3.第一批本科。主要包括教育部直属院校、“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及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列入的其他本科院校、地方专项、苏区专项。本批次设置3组志愿栏:
1)设1个特殊选拔单志愿,取得高校专项、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考生才能填报(安排在模拟投档期间,一、二本对应批次正式投档前投档)。
2)设10个一本院校平行志愿(含地方专项、苏区专项,地方专项和苏区专项招生高校单设院校代号,和一本统招计划列为同一批次,投档时按考生志愿平行投档,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填报专项计划代号高校均为无效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3)设预科3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4.第二批本科。主要包括除列入提前批、第一批本科外的其他本科院校(含原三本批次院校),本批次设2组志愿栏:
1)设10个二本院校平行志愿。第一次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2)设预科3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5.提前批高职(专科)。主要包括直招士官、公安、司法院校,以及部分对考生有特殊要求的高职(专科)专业,本批次设置2组志愿栏:
1)直招士官院校: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2)其他列入该批次院校:设单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6.高职(专科)批次。包括除提前批高职(专科)以外的所有招收高职(专科)专业的院校,设10个平行志愿。第一次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江西省的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主要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制定,每年可能会有微调。一般来说,江西省的志愿填报采用“梯度志愿”和“平行志愿”相结合的方式。梯度志愿是指在每个录取批次中,考生可以填报若干个院校志愿,院校按志愿顺序录取;平行志愿是指在每个录取批次中,考生可以填报若干个院校志愿,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
江西省高考录取工作分为多个批次,包括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等。每个批次的录取规则和时间安排不同,考生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和兴趣选择合适的志愿进行填报。
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需要注意查看各院校的招生计划、专业要求以及录取规则。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会在每年的高考志愿填报指南中详细说明这些信息,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或者相关渠道获取这些资料。
江西省高考录取工作严格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录取过程中,如果考生的分数达到某院校的录取分数线,但因专业志愿填报不当未能被录取,可能需要参加征集志愿或者调剂录取。
关于具体的录取规则和要求,建议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前仔细阅读当年的江西省高考志愿填报指南,或者咨询当地的招生考试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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