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的终止可以基于多种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合同期满: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明确的终止日期,那么在该日期到达时,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2.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根据国家规定,男性一般达到60岁,女性一般达到50岁(女干部为55岁),可以申请退休,劳动合同在退休手续办理完毕后终止。
3. 劳动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劳动者因病或其他原因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死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4. 劳动者被宣告失踪:劳动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5. 用人单位依法解散或破产:如果用人单位因经营不善等原因依法解散或被宣告破产,劳动合同将终止。
6. 劳动者主动辞职:劳动者提前30天(试用期内为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在特定条件下(如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7.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在劳动者存在某些违约行为或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8.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还规定了一些其他可以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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