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兰州新区产假法律法规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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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产假180天。

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天。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18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30天。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其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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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和兰州新区的产假规定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具体可能会有一些地方性补充规定。根据国家规定,女职工产假一般为98天,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83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关于兰州新区,因其属于国家级新区,具体政策可能会有特殊安排或补充,但通常情况下,新区内的企业或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及甘肃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女职工产假政策。

对于金昌市的具体政策,建议咨询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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