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股东权利一般不构成犯罪,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情节严重的则可能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滥用股东权利本身并不直接构成犯罪,但股东在行使权利时如果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如果股东滥用权利对其他股东或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可能构成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此外,如果股东在滥用权利的过程中涉及虚假陈述、挪用公司资金等行为,则可能触及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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