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院
1.拘留期限最多37天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9条公安30天,
检察院7天。2.侦查应该7个月结束(超过七个月的由最高人民
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基本2个月,如果案件复杂可以经上一级人民
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3、《刑事诉讼法》第126条,交通不便、团伙、流窜、取证困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4、《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
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