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
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流程如下: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立案
3.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进行处罚;
5.对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
6.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2.误工费。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3.护理费。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4.交通费。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6.营养费。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
7.残疾赔偿金。
8.残疾辅助器具费。
三、交通事故可以自行委托鉴定吗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由此可以看出,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依法作鉴定,法律并没有禁止,程序不违法。必须是申请方有足够的证据足以反驳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做出的鉴定结论,包括程序违法、鉴定人员及机构无资质等问题,否则法院不应准许,以免浪费时间,影响审判效率,浪费诉讼资源。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