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的认定及处理是什么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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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7EN_

2025-12-13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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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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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效合同的认定及处理是什么

无效合同的认定是: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法定代理人不予追究的;

财产
财产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合同

3.意思表达不真实的合同

无效合同的处理是:

1.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

2.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

4.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哪个是合同无效的认定机关

合同无效的认定机关是法院或仲裁机构。合同的无效会引起很多法律后果,因此合同的无效是由法院来认定的;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仲裁的,那么仲裁机关也可以认定合同的效力。

三、合同成立无效怎么判决

确认合同无效判决,不一定判返还所有财产。如果原告的诉讼请求要求返还财产法院会判决返还的。如果原告只要求宣告合同无效,没有主张返还财产法院不能超诉讼请求判决。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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