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

民法典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5.权利滥用禁止和公序良俗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三、一般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当事人签订后即生效。找法网提醒您,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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