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是怎么规定的

1个回答

写回答

张杰瑞

2025-12-07 11:00

+ 关注

公司
公司

一、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是怎么规定的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是公款。这既包括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也包括由国家管理、使用、运输、汇兑与储存过程中的私人所有的货币等。广义的公款,是指公共款项、国有款项和特定款物以及非国有单位(金融机构)和客户资金的统称。

在国有企业、公司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挪用该企业、公司的财物,属于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挪用上述公司、企业的资金,也应属于侵犯公共财物所有权。

二、

如何界定追诉挪用公款罪的时效性

刑法
刑法

挪用公款罪追诉时效的认定:

1.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认定为5年;

2.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认定为10年;

3.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认定为15年;

4.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追诉时效认定为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三、

哪些行为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

构成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分子所作出的犯罪行为包括有: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并且数额较大;挪用公款归个人用于上述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以外的用途,并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举报有用(0分享收藏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