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主要依据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民法典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同居财产分割协议必须要公证吗
同居财产分割协议不是必须要公证。法律并无强制规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经过公证程序才能生效。所以公证并不是财产协议的生效要件,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无论该书面协议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同居财产分割的原则
同居财产的分割原则是:
1.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2.男女平等原则;
3.一般情况下平均分配的原则;
4.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共有原则;
5.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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