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未缴纳如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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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eg

2025-12-05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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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保险未缴纳如何索赔

工伤保险未缴纳如下索赔:

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补偿项目: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

1.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2.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3.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4.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5.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二、单位工伤保险缴纳的比例

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是0.2%、0.4%、0.7%、0.9%、1.1%、1.3%、1.6%、1.9%。

这八个档次的缴费比例是按照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来划分的,风险程度高的单位执行高的缴费比例,风险低的单位则相反。

三、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程序

用人单位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工伤保险,基本程序是参保登记、确定缴费费率、申报缴费、缴费核定;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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