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的内涵

商品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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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c331718

2025-12-13 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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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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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的内涵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的内涵是:

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

合同
合同

二、房屋预售的条件

房屋预售需要的条件是:

1.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预售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3.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三、商品房销售方式

商品房销售的方式有现售和预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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