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
房屋抵押办理后一般要一个月左右放款成功。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后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面签银行、银行报卷和审批;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结果并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到建委做抵押登记;建委出具他项权证;视情况办理保险、公证等手续;等待放款。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合同
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如下: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的证明;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三、抵押个人房屋贷款有什么注意事项
房屋抵押注意事项有:
1.抵押人的名称与产权证书上的所有权人的名称是否一致的产权问题;
2.某些特定的、特别目的和特别设计的资产不能按市场价值评估的资产问题;
3.需单独评估计算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数额、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问题;
4.增加贷款额度重新估值的比例、资产再抵押的问题;其他法律审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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