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孕妇
假期间不发工资不合法。在休产假的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与平时无异,按时发放孕妇的员工工资,女性员工享有带薪休产假的权利。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员工产假期间企业能否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三、休产假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职工休产假需要提供下列资料: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职工的体检证明;职工的请假条等。职工生育时一般可以休九十八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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