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方式有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我国法律规定,合同价款的有关事项由发承包双方约定,一般包括合同价款约定方式,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方式,以及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形等。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

中标
二、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包括哪些种类
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有: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三、建筑工程合同的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址。
2.标的: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所指向的对象。没有标的,或者标的不祥,合同的权力义务失去所指,则合同不能成立。合同的标的可以是物、行为、智力成果、科研项目等。标的是物的,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
3.数量:数量是指数字方式和计量单位对合同标的进行具体的规定,是衡量标的大小、多少、轻重等的尺度。
4.质量:质量是指度量标的的标准,是指成分、含量、尺寸、浓度、性能等表示合同标的的内在因素和外在形象的状态。
5.价款或酬金。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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