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成立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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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zaizai.

2025-12-12 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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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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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寻衅滋事罪成立的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成立的标准是:

1.随意殴打他人造成身体伤害,随意殴打他人或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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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造成他人精神障碍、自杀或有其他恶劣情节;

3.强拿硬要或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强拿硬要或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殴打、骚扰他人或者任意损害、占用公私财产,或者在公共场所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二、寻衅滋事可以不判刑吗

寻衅滋事如果没有构成犯罪可以不判刑。如果构成寻衅滋事罪,破坏社会秩序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就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一般寻衅滋事罪追诉期是多久

一般寻衅滋事罪追诉期是十年,因为寻衅滋事罪的最高法定刑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根据《刑法》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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