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如果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则该拆迁安置房屋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帮忙分割。法院会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财产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的,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否则后悔也没有用。因为离婚财产分割是双方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双方都不得反悔,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即使起诉要求重新分割,法院也会驳回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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