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执行机关的法定职责是什么

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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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huizhu

2025-12-03 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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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

一、

取保候审执行机关的法定职责是什么

1.监督、考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有关规定;

2.监督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

犯罪
犯罪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及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及时告知决定机关;

4.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日前,通知原决定机关。

二、

取保候审执行机关是谁

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

取保候审执行机关什么时候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最长是十二个月一定要解除,其余情形下需要解除的要及时解除。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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