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房
遇到房屋质量不合格时,当事人可以委托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进行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
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房地产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房产质量纠纷诉讼时效
房产纠纷起诉时效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如何起诉房屋质量纠纷
房屋质量纠纷进行诉讼的方式:
1.起诉方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2.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5.人民法院依法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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