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案
1.如果是全款买房,那么在新房备案后,就需要等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交房了,交房的时候需要业主先验房,验收通过后签订交房协议,领取新房钥匙。然后,业主需要开始缴纳物业管理费以及维修基金等费用了。交房之后还需要办理不动产证,这一步非常重要,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登记到业主自己名下,办理完不动产权证,房子才真正归属自己所有。
2.如果是贷款买房,那么在新房备案后,需要带着本人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以及购房合同等资料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审核资料后,会与借款人面签,面签通过之后就是等待银行放款了,办理买房贷款的周期大概是一到是三个月。之后的流程同全款买房一样,等着交房拿钥匙、缴纳物业管理费、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
合同
1.到房产局服务台咨询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相关事宜,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领取到排队号后等待叫号。
2.出示自带的房屋租赁合同。填写一份表格,缴纳15元钱,上缴一份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复印件(验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领取三份打印好的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到窗口等待。
3.领取《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并填写,将该表格与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一起交给工作人员。
4.如果审定合格,缴纳50元钱,领取收件收据和缴款书收据,7天后来领取登记备案证明。如果审定不合格,详细询问并记录需要补充的材料,准备下次再来。
5.七天以后,到服务台咨询领取7天前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到相关窗口等待叫号。
6.向窗口出示收件收据和身份证原件,签字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三、房屋登记备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1.出租房屋的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的凭证(原件、复印件);
2.房屋租赁合同一式三份;
3.初始、转租、承租人变更登记备案的需填写房屋租赁申请表一份;
4.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5.已完工交付使用,但还未销售的商品房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供土地使用证、主体竣工验收报告、开发商的书面保证(租赁期间如发生纠纷应负法律责任);
6.企事业单位房屋出租的,应提供单位法人(加盖公章)的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委托下属企业或他人代为出租管理的,应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出租管理的委托书,受托人方可以自己的名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7.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委托书(委托书未经公证的、委托人应书面保证、在房屋租赁期间发生纠纷,受托人愿意负法律责任);
8.共有房屋出租的,应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没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时,来办理登记手续的共有当事人应书面保证,在房屋租赁期间发生纠纷时,愿负法律责任);
9.已抵押的房屋出租,应提交书面通知承租人复印件或出租人的书面保证;
10.转租的房屋应提交房屋所有权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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