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法
加班费计算标准为: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作报酬。
二、加班费不计入工资吗
加班费计入工资。
加班费不低于工资基数的150%;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加班工资是延长工作时间,企业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的报酬。
三、加班费诉讼时效的法律依据
加班费诉讼时效的法律依据即《民法典》的规定,不过一般来说,加班费首先要进行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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