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1.和老板协商解决;

拖欠工资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拖欠工资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需要准备的材料投诉文书;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等。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三、拖欠工资的欠条诉讼时效
拖欠工资的欠条诉讼时效是三年,该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普通的民事诉讼时效;但如果无欠条,因工资而引起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置的规定,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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