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证的违建房屋被强拆后如何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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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6600137

2025-12-13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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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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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有证的违建房屋被强拆后如何进行赔偿

没有证的违建房屋被强拆不进行赔偿,也不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二、违章房屋拆除的程序

违法建筑拆除程序如下:

1.行政机关调查取证;

2.认定该建筑属于违法建筑;

3.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4.行为人不拆除违法建筑,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三、违章房屋一定要拆除吗

如果违章建筑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暂时不拆:

1.违建拆除后,会影响主题建筑结构,或者影响相邻建筑物的,可以暂时不拆,但拆迁或者翻新的时候再拆;

2.利用现有科技条件,无法实施拆除的违建,可以暂时不用拆除;

3.违建拆除后,会公共利益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不暂时不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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