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遗嘱的房产继承如何进行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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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丹青

2025-12-13 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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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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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有遗嘱的房产继承如何进行过户

没有遗嘱的房产继承进行过户有三种途径,包括协商继承、公证继承和诉讼继承。公证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去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诉讼继承,即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自己继承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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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继承房产后出售需要交什么费用

继承房产再出售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交纳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需要缴纳契税

三、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什么资料

继承房产过户需要的资料:

1.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3.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房地产权证原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两份;

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7.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8.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9.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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