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技术流程概述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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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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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事故鉴定技术流程概述

医疗事故鉴定技术流程:

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法院
法院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

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

7.召开鉴定会,医患双方按先患方后医方的顺序各陈述(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退庭。

8.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

9.若不服鉴定报告,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二、医疗事故处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鉴定申请书;

2.申请人单位或村(居)委会的介绍信;

3.陈述意见书;

4.病历或病历摘要、各种检查诊断报告单的原件或复印件;

5.进行过尸体检验的要提供尸检报告;

6.证人证言;

7.鉴定报告书;

8.有关物证;

9.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哪些因素可以影响医疗事故的责任构成

以下因素可以影响医疗事故的责任构成: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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