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2.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预交诉讼费。

法院
4.审理完毕宣判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程序需要以下材料:
1.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
2.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
3.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
4.涉及子女抚养权须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5.涉及财产争议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财产拥有合法权的有关证明;
6.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三、法院诉讼离婚需要的费用是,每件离婚案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找法网提醒您,起诉离婚的诉讼费首先会由原告承担,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由败诉者承担。如果判决后双方都有责任的就按照双方责任的大小比例各自承担缴费。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