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档案丢失谁应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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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恒

2025-12-10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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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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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单位档案丢失谁应负责处理

单位档案丢失一般是由用人单位担责。根据法律规定,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转递档案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五条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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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九条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二、

档案丢失的后果

档案更多的作用体现在享受相关的人事、劳动、社会保障服务等方面,漠视档案,会给自己的职业生涯造成非常大的影响:

1.影响转正和计算工龄。

2.影响评职称和调工作。

3.影响到个人户籍档案。

4.影响留学人员缴社保

三、

单位以各种理由不给转档案怎么办

单位以各种理由不给转档案是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进行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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