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员工被解雇后的补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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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 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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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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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哺乳期员工被解雇后的补偿办法

哺乳期员工被解雇后的补偿办法:

1.若在哺乳期期间女职工存在过错原因导致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合同
合同

2.若女职工被无故辞退,可要求用人单位按支付相当于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二、劳动法哺乳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劳动法哺乳期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1周岁。哺乳期应为12个月。女员工在哺乳期,用人单位不能随便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除女员工存在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三、哺乳假单位不准假怎么办

哺乳假单位不准假可以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部门提出投诉。受理投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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