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能否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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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赵

2026-01-03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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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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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房能否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拆迁房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房如果不是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的话,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只能查封不能变卖、拍卖。

财产
财产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二、拆迁房补偿申请强制执行条件

律师提醒您,拆迁强制执行的条件是:

1.申请人主体适格,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

2.申请期限符合法律规定,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被申请人已履行法定义务,征收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被拆迁人拒不搬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拆迁房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拆迁公示30日后符合强拆条件的可以强制执行。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可由区、县房地局作出裁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实施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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