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申请有的流程是先由行政相对人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然后由复议机关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的,再依法进行书面的审查;最后及时地作出复议决定,将复议决定书送达给各当事人;如果不予受理的,则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
王律师提醒您,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书面申请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书面申请的,可以通过邮寄或者行政复议机关指定的互联网渠道等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也可以当面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机关通过互联网渠道送达行政行为决定书的,应当同时提供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的互联网渠道。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申请人对两个以上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分别申请行政复议。

律师
1.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单位批准该组织成立的文件复印件、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3.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复印件一份(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法律文书或未送达法律文书的,申请人应提交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有关材料)。
4.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的,还须提交:
(1)授权委托书;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行政复议申请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所以,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间限制为六十日。
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如果需要在行政复议后提起诉讼,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和起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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