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几日内作出

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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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071710

2026-01-04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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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几日内作出

如果不予立案,政府会在七日之内作出决定,并且告知当事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九条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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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立案的情况有哪些

不予立案的情形有:

1.因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而不予立案,如委托手续不全、身份证明不全、主要证据材料不全等;

2.因为提交的起诉书不符合要求而不予立案

3.因为主体错误或者不明确而被拒绝立案的;

4.因为管辖权不明确而被拒绝立案的;

5.因无法定性而被拒绝立案的;

6.因为诉讼请求不明确或其他原因而被拒绝立案的。

三、立案和不立案有什么区别

律师提醒您,立案和不立案区别如下:

1.严重程度不同,立案就意味着构成犯罪了,公安机关会一查到底;不立案多半最终会由双方进行调解解决。

2.结果不同,立案后公安机关会对案件展开侦查,寻找案件证据。不立案的话公安机关是不会对案件进行侦查程序的;

3.审理机关不同,立案就代表公安部门或法院承认这个案件的合法性,在公安局立案的,公安局就会进行追查定案。在法院立案的,法院就会进行审理裁定;不立案的,公安局就不存在去追查定案,法院也不存在审理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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