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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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艾325

2026-01-04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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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是怎样的

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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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候;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是什么

律师提醒您,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流程如下:

1.提前15日通知各股东

2.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

3.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该会议;

4.对议决事项进行表决;

5.制作会议记录;

6.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在记录上签名。

三、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谁可以提出

可以提出召开股东临时会议的有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以及监事会。提出后,是应当召开,而不是可以召开。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公司法》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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