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
刑事诉讼庭审程序是:首先开庭,控辩双方必须到场,书记员宣告法庭记录,法院核对开庭人员。其次是法庭调查。双方进行质证,调查核实相关证据案情。然后是法庭辩论。双方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辩论。接下来是被告人的最后陈述。被告人对案件的基本事实的作最后陈述。最后是合议庭评议和判决。合议庭在休庭之后进行合议评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犯罪
二、刑事诉讼开庭审理的证据分为几种
刑事诉讼开庭审理的证据分为八种,具体如下: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王律师提醒您,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三、刑事诉讼案件开庭审理后多久出判决结果
刑事诉讼案件开庭审理后多久出判决结果,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来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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