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原公司债务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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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vis-li

2026-01-03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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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吸收合并原公司债务如何处理

吸收合并后,原公司的债务应当由新公司承担。法律规定,公司合并后,合并之前各方的之前的债权债务都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承担,公司的合并应当由合并的各方签订协议,并且编制公司的负债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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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哪些是企业吸收合并的主要形式

企业吸收合并的主要形式:

1.母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上市公司注销。

2.上市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集团公司注销。

3.非上市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

三、公司吸收合并的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提醒您,公司吸收合并程序为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或者合并计划、股东会(大会)表决通过合并决议、签订合并合同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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