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1.买卖双方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2.买卖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但尚未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律师
4.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依法进行的,即买卖双方主体存在且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5.买卖合同中的标的、数量、质量等主要条款约定明确,没有歧义。
二、买卖合同的成立内容有什么
1.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
2.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
3.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4.包装方式;
5.检验标准和方法;
6.结算方式;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方式。
三、买卖合同成立后可以反悔吗
王律师提醒您,买卖合同成立后可以反悔,但当事人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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