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诉讼
房屋被强拆的行政诉讼期限是六个月,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房屋强拆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所适用的时效一般为六个月。
王律师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院
二、房屋被强拆的行政诉讼流程
房屋被强拆的行政诉讼流程:
1.向法院递交起诉状。
4.开庭审理。
5.作出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房屋被强拆的行政诉讼条件是什么
房屋被强拆的行政诉讼条件如下:
1.原告和拆迁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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