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
养老
保险根据2003年底的数据,全国基本养老
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5亿人。企业参保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
养老金为621元。参加养老
保险的条件是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满15年。养老
保险由基础
养老金和个人账户
养老金构成。基础
养老金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左右计算,个人账户
养老金按照本人工资的11%累计储存额计算。国家会根据城市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对基本
养老金水平进行调整。失业
保险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
保险。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
保险费。享受失业
保险待遇需要满足三个条件:缴纳失业
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医疗
保险全国参保人数达到1.09亿人。基本医疗
保险覆盖所有
用人单位和职工,包括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
保险资金来源主要由
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医疗
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6%,个人缴费比例为2%。医疗费用由医疗
保险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其中门诊费用主要由个人账户支付,住院费用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控制在职工平均工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一般为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工伤
保险根据2004年6月底的数据,参加工伤
保险的职工人数达4996万人。参加工伤
保险的条件是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
保险费,劳动者个人不缴费。工伤
保险实行“无过失补偿”的原则。待遇项目包括:工伤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伤残护理费、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生育
保险全国参保职工达到3655万人;全年共有36万名职工享受生育
保险待遇。参加生育
保险的条件是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满15年。生育
保险由
用人单位按照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缴纳费用,职工个人无需缴费。女职工生育或
流产后,其工资、劳动关系保持不变,并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