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劳动者甲在用人单位乙的工作年限发生争议,谁应承担举证职责,法律依据?

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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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媛

2026-01-06 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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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6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在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年限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对工作年限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需要由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来证明其工作年限。具体到本案中,如果劳动者甲与用人单位乙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明确工作年限,则需要由劳动者甲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其工作年限,例如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此外,在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劳动合同应由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在签订后交付劳动者”。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交付给劳动者。否则,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综上所述,对于工作年限这一问题,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并且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后交付给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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