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暴
分割如下:
1.因家暴离婚,对施暴方可酌情少分财产。民法典首次规定了离婚分割财产中“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对于家暴施暴方,在离婚财产分割上,法院可以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酌定对施暴方予以少分财产,以此惩戒施暴者。

离婚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妇女及子女利益的原则。
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的原则。
4.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1.原告进行立案;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王律师提醒您,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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