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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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6481102

2026-01-03 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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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动产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不动产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特殊行政诉讼时效是十五日,从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计算;最长诉讼时效是不动产案件,是二十年;其他行政案件是五年。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院
法院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不动产登记纠纷有哪些分类

1.异议登记不当损害赔偿纠纷。

异议登记具有使不动产登记簿上所记载的物权丧失正确性推定的法律效力。

异议登记是指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正确性存有异议而向不动产登记机关提出的登记。

2.虚假登记损害赔偿纠纷。

虚假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簿上关于不动产的记载存在瑕疵。造成不动产登记瑕疵的原因有两种情况,一是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故意向不动产登记机关提供虚假材料,致使不动产登记内容错误;二是因不动产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误,导致不动产登记内容错误。

三、不动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有什么样的不同

律师提醒您,不动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有的不同如下:

1.性质不同,不动产证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合二为一;

2.防辐射标签,房产证没有防辐射标签,不动产证有防辐射标签;

3.内容不同,房产证外页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产权证,并无其它内容。房产证内页内容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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