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吗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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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黄黄

2026-01-04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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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解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吗

1.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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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4.财产、经济状诉的证明,即财产性质,来源、发票、清单及债权债务凭证,有储蓄的,应提供数额、帐号、户名、存入日期、种类、银行存折持有人等证明材料,或能起证明作用的其他有关材料。如财产转移,应作说明和提出证据,包括原、被告的经济状况及其证明。

5.住房的性质(公房、私房、联建公助房等)、户名、面积、间数、常住人口等情况。

6.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还应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二、调解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离婚调解程序是:

1.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召集双方进行调解;

2.双方当事人互相交换意见,主持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

3.根据调解结果,人民法院应当做出达成调解、终止调解等决定。

三、调解离婚多久可以拿到调解书

离婚调解书一般是当天制作好,特殊情况,在调解结束后三天至五天制作好。调解离婚的,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经调解结案的离婚案件诉讼的费用减半收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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